2012年陕西省关于议价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依据有关政策,经研究决定,对已经通过面议但拟入围价不符合控价原则、数据错误等议价品种进行面对面议价,具体品种及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具体安排如下: 一、议价日期:2012年7月 12 日- 7 月 13 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二、议价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4号陕西省军区招待所4号楼。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 被授权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议价。 (二)请相关企业根据附件中规定日期,提前半小时到达议价现场,打印面议纸质确认表。 (三)议价前,企业必须重新报价。新的报价不能高于《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控价原则。同时,不得高于该企业在参加本次集中采购中,所有报价及曾经确认的价格。 (四)议价现场必须服从安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五)企业未按时参加议价的品种,视为企业自动放弃议价权利,按弃标处理。 咨询电话:029-63329651 029-63329652 附件:《参加面议企业、品种名单》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