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关于取消石家庄鹏海制药有限公司所有药品中标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鹏海制药有限公司在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供货过程中对其中标的氯化钠注射液等大输液类品规未按有关要求及时供货,严重影响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采购工作。根据《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购销合同》和《山西省基本药物配送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取消石家庄鹏海制药有限公司所有药品的中标资格,终止其药品网上采购资格,两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我省的任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