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公布2011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中标结果的通知 各盟市药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企业: 按照《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实施细则》的规定,采取“双信封”的招标模式,我区已完成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经济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和专家审核确认,并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中标结果予以正式公布。 本次中标药品目录,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调整的,将按照国家或自治区最新政策执行;具体网上采购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附: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中标结果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