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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招标省区:江西   发布日期:2012-08-13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8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属于国家基本药物,但“通知”中尚未制定零售指导价格的剂型或规格,请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其基本药物目录序号、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等(中成药还需提供产品说明书),通过电子邮箱,于10月25日之前报送我委(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zengmp@jxdpc.gov.cn;中成药raosq@jxdpc.gov.cn),我委将尽快制订下达。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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