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军药材集中采购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全军药品集中采购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2年全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安排,“中心”将于8月10日前完成企业申报数据初审工作,8月11日至20日将组织搬迁机房,为了确保各项数据的按时审核和确认,请各投标企业及时进行如下操作: 1.请各投标企业尽快根据《申报使用手册》完成产品网上申报工作,未进行网上申报的产品将无法进行审核,也将不能进入网上报价、专家评审等环节。 2.对于目前还未查到的品种,“中心”会在8月10日前审核企业资料时进行添加,请投标企业注意及时在网上申报平台用关键字查询并进行申报。 3.注意查看已申报产品的审核状态,如审核状态为“批准”,则代表审核通过;如审核状态为“拒绝”,请根据审核备注内容及时提交相关资质,须尽快通过现场、邮寄方式完成递交(需补充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材料),并以8月20日前收到为准。 4.由于注射剂、外用制剂中的乳胶剂、凝胶剂、滴眼剂、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剂、喷雾剂、气雾剂等按单支报价,因此申报平台中含有上述剂型的通用名下多包装产品已经被拒绝,请企业申报与上述产品基本信息相同的单包装产品。 5.为了方便投标企业递交电子材料,“中心”已针对专利、基准价、物价、声明材料、税表等开通如下六个邮箱,请分类递交相关质疑和申诉材料,以便中心及时处理。 专利质疑邮箱:qjmbczl@163.com 基准价质疑邮箱:qjmbcjzj@163.com 物价质疑邮箱:qjmbcwj@163.com 声明材料质疑邮箱:qjmbcsm@163.com 税表质疑:qjmbcsb@163.com 其他质疑:qjmbcqtzy@163.com 特此通知。 全军药材供应保障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