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驻京部队关于催缴各药品采购项目集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通知 尊敬的各中标企业: 我公司近期正在对代理的各药品采购项目集中进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工作,所涉及的项目及金额将会以电话形式通知到各公司,敬请各企业有关负责人留意。若近期已更改联系方式,请尽快与我公司取得联系。根据采购文件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122号)文件,及京发改委(2006)641号文件规定,中标人应按照采购金额的0.3%的比例向代理机构缴纳中介服务费, 请各中标/成交企业即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前,来我公司办理缴费事项。外地中标人可汇款至我公司,汇款后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办理开具发票事宜。 我公司信息如下: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8层 单位名称: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帐号:11003693577601 联系电话:59607505/6/7/8/9/16 传真电话:59607672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付款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一、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复印件 二、开票信息 1、单位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行及账号 注:以上开票信息必须正确无误。当月开具的发票,付款企业须当月确认发票填开无误,次月不受理退票。 2012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