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关于严格执行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
各生产、配送企业:
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已进入履约阶段,经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将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过渡期延长至2012年2月29日。请各中标生产、配送企业严格按照《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规定,依医疗机构要求及时供应中标药品。未及时供货或供货不到位的生产、配送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