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青海省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报名的通知(FJYW--12) 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2011年度青海省非基本药物招标文件规定,开始配送企业的报名及资质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送企业报名条件 1、申请参加青海省非基本药物集中配送的企业必须遵守《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青药采领办〔2011〕3号)和本通知的要求。 2、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SP证书》、《药品GMP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完善、经营行为规范。 4、具有较强的药品配送能力,配送网络能够覆盖到全省部分地区。 5、信誉良好,经营企业近二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无恶意经销假药、劣药行为,没有严重违反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2009〕283号)的证明和严重违反药品有关规定。企业以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6、必须按药品说明书的规定对有温湿度及避光要求的药品,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配送,保证冷链的完整性,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配送企业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见附件) 具有配送资格的生产企业计划直接配送的,需提交一份配送方案。 配送企业的资质由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有问题与企业直接沟通,对审查通过的配送企业予以公示。 三、2011年度青海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合格资质的配送企业(详见:青海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配送企业资质审核结果公告(第3号))直接进入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单,但须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供书面报名申请(盖单位鲜章),领取网上用户名和密码。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月30日-2月5日。 报名地点: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西宁市北大街12号)。 联系电话:0971- 6128835 截至时间为2月5日18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附件:2011年度青海省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配送企业资质材料.doc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