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关于停止采购销售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诺氟沙星胶囊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药品“三统一”办公室: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要求,经核查,我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采购中标目录中,涉及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诺氟沙星胶囊。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盘查药房、就地封存,对封存的药品由配送企业清点后收回,并报省药监局。 同时,对于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各地要严格开展自查,并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