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根据粤价〔2012〕89号文调整阿莫西林颗粒等药品采购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公布消化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89号)及《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调整阿莫西林颗粒等药品采购价(详见附表)。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附表:阿莫西林颗粒等调价药品品种表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