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关于做好“问题胶囊”事件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药品“三统一”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和部、省级领导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安全工作,经研究,各市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要积极做好“问题胶囊”事件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结果,认真对照基本药物的采购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辖区配送企业要对配送药品进行自查,不瞒报、不漏报。 三、对于“问题胶囊”要采取召回、停用、替换等多种措施,确保基本药物供应安全。 四、加强舆情监测,做好信息动态分析和沟通工作。 联系人: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 陈琛 电话: 029-87315621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