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9个药品品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2012年3月份监测发现,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拨云退翳丸”等9个品种在药品广告宣传过程中,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含有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以下9个品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暂停9个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品种在全区范围内销售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此通知后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将违法发布广告的9个药品品种下架,停止销售。(详见附件) 二、加大对重点违法发布广告药品的整治力度 标示为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拨云退翳丸、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十六味马蔺子丸、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结核丸等3个药品品种因违法发布广告已被我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但该3个药品品种被处理后至今未进行整改,仍继续违法发布广告。各单位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大整治力度,一经发现务必采取强制措施,下架停销。 三、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版面,按照区局《关于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品种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桂食药监市[2008]25号)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发布更正启事次数不得少于2次。 四、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后,应向自治区局提交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发布更正启事的媒体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责令暂停销售的药品及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详细情况表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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