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广州军区药品产品审核拒绝状态的说明 各药品供应商: 2012年广州军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系统中产品审核出现“拒绝”状态,对部分正常拒绝状态解释如下: 1、 多包装 对于同一品种,同时申报不同包装,将保留最小包装,其他包装拒绝,报价时仅允许最小包装报价,入围后其余包装供货价按差比原则计算执行。如罗格列酮钠片4mg×7和4mg×14,则拒绝4mg×14。 2、 捆绑品种
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250ml、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0ml、250ml、500ml)、5%葡萄糖注射液(100ml、250ml、500ml)、10%葡萄糖注射液(100ml、250ml、500ml)进行捆绑,只保留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其他拒绝,报价时仅对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报价,入围后其余装量供货价按折扣率统一原则计算执行。 3、不同包材小容量注射剂 对于同一规格小容量注射剂(50ml以下),同时申报多种包装材质,如: 1)、西林瓶及配溶媒,则保留西林瓶,拒绝配溶媒。报价时只报西林瓶,如中选则配溶媒(或其他拒绝状态)产品则以同样价格中选。如:注射用硫普罗宁 0.1g (西林瓶) 和 注射用硫普罗宁 0.1g (配溶媒),则拒绝注射用硫普罗宁 0.1g (配溶媒)。 2)、预充式(含预灌封)与非预充式,则保留非预充式,拒绝预充式(含预灌封)。报价时只报非预充式,如中选则预充式(含预灌封)产品则以同样价格中选。若广东省政府定价文件有区分最高限价,则中选后供货价按扣率统一原则计算中选价格。 4、其他剂型包材不一致,保留其中一种包装材质,其余材质以提供纸质报价表方式报价。例如: 洗剂,若同时申报普通装和带冲洗器,则拒绝“带冲洗器”。 5. 招标采购文件规定:“采购人在任何时候确认成效人在申报和履约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提请监督组查处,并对情节严重者在两年内拒绝接受其申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 》,对其中涉及的4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取消其参加本次集中采购的资格,审核状态为“拒绝”。 联系电话:刘先生020-22268911 陈先生020-22268919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