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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广州军区药品项目质量层次、物价、基准价等问题的澄清通知
招标省区:广东   发布日期:2012-05-17
关于2012年广州军区药品项目质量层次、物价、基准价等问题的澄清通知
各药品供应商:
2012年广州军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项目产品的质量层次、物价、基准价等相关信息已维护完毕,请各供应商及时查看。查看路径为:进入http://ypzb.emedexchange.com/投标篮中。
1、[评标层次]即为质量层次。
 “专利药品”, 本文件所称的专利药品仅指发明专利,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授予的,或原研制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授予的专利药品,包括新化合物、化学药物组合物、天然物提取物、微生物及其代谢物。如果药品仅为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工艺流程等专利及中成药的专利,在此次集中招标采购中不视其为专利层次药品。
“优质优价中成药”,是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优质优价中成药。
“单独定价品种”,本次集中招标采购所指的单独定价品种是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单独定价文件所列的产品。
2、[零售价]即为物价,本次项目以广东省政府定价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为准。
3、[医院价]即为基准价,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
对产品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不要在系统中置疑,请务必在5月21日前将《系统中需澄清的产品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文件(①专利: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含权利要求书);②物价:广东省政府定价文件;③GMP:GMP证书影印件、延长效期证明或通过现场认证报告)加盖企业公章递交至我公司。
 
联系电话(专利及基准价问题):陈先生   020-22268921
        (物价问题):        魏小姐   020-22268922
        (GMP问题):         刘先生   020-22268911      
陈先生   020-22268919
附表:系统中需澄清的产品汇总表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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