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东台市关于印发《东台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预防保健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现将我局制定的《东台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台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实施细则(暂行)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