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药交所关于基本药物挂牌上市相关事宜的通知 重庆药交所药品挂牌交易 各卖方会员、配送会员: 根据《重庆药品交易所基本药物电子交易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将基本药物挂牌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符合《基本药物低廉价品规》的系统操作 《基本药物低廉价品规库》目录已经重庆药品交易所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并发布,符合目录规定的品规目前在基本药物系统中挂牌类别已更新为“低廉价品规”(查看方式:登录系统->点击“产品管理”->点击“药品列表”->显示挂牌类别为“低廉价品规”)。 符合目录规定,新申报并审核通过的品规,各会员单位可从系统申请进入(具体操作:登录系统->点击“挂牌类别申请”->选择低廉价品规->点击“确定”) 二、配送关系建立及产品挂牌时间 2012年5月29日起至2012年6月10日,请基本药物卖方会员、配送会员登录重庆药品交易所基本药物交易系统(http://ecps.cqyjs.com/login.do)进行配送关系的建立和产品挂牌操作。 三、注意事项 (一)卖方会员委托配送会员配送,其所选配送会员的配送范围总和应该覆盖重庆39个配送片区。 (二)基本药物电子采购合同签订前的委托配送协议双方不约定生效时间,会员可以单方面撤销;买卖配三方确认的基本药物电子采购合同签订后,委托配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有效期内申请撤销合同的当事会员,须提交三方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经药交所审核备案后才能撤销。 (三)卖方会员和配送会员请参照《重庆药品交易所关于电子挂牌交易药品配送关于基本药物电子交易配送片区(重庆)划分的通告》(2012年1月6日发布)的相关要求,以及《基本药物配送关系建立操作手册》进行相关操作。 (四)卖方会员与配送会员建立配送关系后,进入“基本药物管理->产品管理->药品列表”,对接受挂牌限价的药品,点击“挂牌”,输入挂牌价,进行产品挂牌操作。 特此通知 重庆药品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基本药物配送关系建立操作手册》(卖方会员) 附件:《基本药物配送关系建立操作手册》(配送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