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卫生厅免疫疫苗及注射器项目采购文件的变更通知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贵单位在我处获取的免疫疫苗及注射器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ZC2012-A10-11)的采购文件,应采购人要求,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或采购需求发生变化,经研究作如下变更: 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免疫疫苗及注射器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二款内容“第一至十三包产品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第十四包自毁型注射器通过WHO、GB认证,一次性注射器通过GB认证”变更为:第一至十三包产品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第十四包自毁型注射器通过GB认证,一次性注射器通过GB认证。同时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WHO认证的所有要求。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 五月三十一日 《采购文件的变更通知书》回执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送达的《关于 项目采购文件的变更通知书》,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收悉。 收件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