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甘肃省关于调整部分消化类药品价格的通知 (附件更新) 2011年甘肃省标(抗生素抗肿瘤)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消化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790号)、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部分消化类等药品补充规格剂型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2﹞688号)等文件规定,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对相关品规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将拟调整中标价报省发改委审核备案。经省发改委复函同意,现对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相关消化类药品价格统一予以调整,自2012年6月1日起,请各医疗机构、各中标企业按调整后价格执行。本次价格调整,不再另发新中标通知书。 特此通知。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