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0年度广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的短缺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第一批) 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 根据《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补充修改采购文件(基本药物部分)》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工作的通知》(桂药招办〔2011〕22号文)的规定,现将部份医疗机构和配送商上报的短缺药品品种目录(第一批)进行挂网公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和配送商上报的短缺药品品种目录见附件1。 二、生产商或配送商对附件1所列的短缺中标药品品种目录有疑义的,请按附件2的格式要求填写药品短缺原因,并加盖单位鲜章,于2012年7月5日前递交至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 三、请短缺药品品种目录的各生产商和配送商及时协调,保证货源的生产、供应和配送,确保基本药物的临床需求。对生产商确实无法供货的短缺药品,将按《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补充修改采购文件(基本药物部分)》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工作的通知》(桂药招办〔2011〕22号文)的规定处理。 四、各医疗机构、配送商在整个采购周期内仍发现有短缺的中标品种,可按附件2的格式要求填写短缺中标药品品种目录,加盖单位鲜章后报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附件:1、2010年度广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的短缺药品品种目录(第一批) 2、2010年度广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的短缺药品品种反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