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可用于
乳腺癌、
消化道癌肿(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胆道系统
肿瘤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腺癌的
辅助治疗和姑息治疗;2.用于治疗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3.可用于浆膜腔癌性积液和膀胱癌的强内化疗;4.头颈部恶性肿瘤和肝癌的动脉内插管化疗。用法用量
本品须先用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
1. 成人常用量: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1m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1次,每次0.5-0.
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静脉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
副作用相应减轻。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
1g。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 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2.
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按体重每次10-12mg/kg。
3. 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
不良反应
1. 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
2. 偶见
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
腹泻;
3. 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
4. 极少见
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5. 脱发或注入药物的静脉上升性色素沉着相当多见;
6. 静脉滴注处药物外溢可引起局部
疼痛、坏死或蜂窝组织炎;
7. 长期应用可导致
神经系统毒性;
8. 长期动脉插管投给氟尿嘧啶,可引起动脉栓塞或血栓的形成、局部
感染、脓肿形成或栓塞性静脉炎等;
9. 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
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1. 对本品有严重
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伴发水痘或
带状疱疹时禁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不可用作鞘内注射。
2. 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而致发第2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
3. 除有意识地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4. 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肝功能明显异常;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
胃肠道)或
发热超过38℃者;明显胃肠道梗阻;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5. 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6. 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
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