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2.
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3.劳力型
心绞痛。4.控制室上性快速
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5.减低肥厚型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6.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7.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
治疗甲状腺危象。不良反应
应用本品可出现眩晕、神志模糊(尤见于老年人)、精神抑郁、反应迟钝等中枢
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头昏(低血压所致);心率过慢(<50次/分钟);较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及呼吸困难、充血性
心力衰竭;更少见的有
发热和咽痛(粒细胞缺乏)、皮疹(
过敏反应)、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小); 不良反应持续存在时,须格外警惕雷诺氏征样四肢冰冷、
腹泻、倦怠、眼口或
皮肤干燥、恶心、指趾麻木、异常疲乏等。
禁忌
1.
支气管哮喘。
2.心源性休克。
3.心脏传导阻滞(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4.重度或急性心力衰竭。
5.窦性
心动过缓。
注意事项
1.本品
口服可空腹或与食物共进,后者可延缓肝内代谢,提高生物利用度。
2.β受体阻滞剂的耐受量个体差异大,用量必须个体化。首次用本品时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密切观察反应以免发生意外。
3.注意本品血药浓度不能完全预示药理效应,故还应根据心率及血压等
临床征象指导临床用药。
4.
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骤停,否则可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
5.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骤停, 否则使甲亢症状加重。
6.长期用本品者撤药须逐渐递减剂量,至少经过3天,一般为2周。
7.长期应用本品可在少数病人出现心力衰竭,倘若出现,可用洋地黄苷类和(或)利尿剂纠正,并逐渐递减剂量,最后停用。
8.本品可引起
糖尿病患者血糖降低,但非糖尿病患者无
降糖作用。故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
9.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血压、心功能、肝肾功能等。
10.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时,测定血尿素氮、脂蛋白、肌酐、钾、甘油三酯、尿酸等都有可能提高,而血糖降低。但糖尿病患者有时会增高。肾功能不全者本品的代谢产物可蓄积于血中,干扰测定血清胆红质的重氮反应,出现假阳性。
11.下列情况慎用本品:过敏史、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
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哮喘、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雷诺综合症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肾功能衰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