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
治疗敏感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产气肠杆菌、志贺菌属等引起的严重
感染,如
肺炎、败血症、腹腔感染等,后两者常需与
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不良反应
1.在疗程中可能发生听力减退、
耳鸣或耳部饱满感,此为影响耳蜗
神经。少数患者,尤其原来有肾功能减退者可在停药后发生,须引起注意。影响前庭神经功能时可出现眩晕、步履不稳,但并不多见。
2.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恶心、呕吐、极度口渴等肾毒性反应。
3.偶可出现呼吸困难、嗜睡或软弱等神经肌肉阻滞现象。
4.其他不良反应有:
头痛、皮疹、药物热、口周麻木、白细胞减低、嗜酸粒细胞增多、肌注局部
疼痛等。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药物有
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有引起耳毒性和肾毒性的可能,故不宜用于长程治疗(如
结核病),通常疗程不超过14天。
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患者。
3.对一种氨基糖苷类
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
4.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检查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对老年人更为重要。
5.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人和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每12小时给药1次时,血药峰浓度宜保持在15~
30mg/ml,谷浓度5~10mg/ml;每24小时用药1次时血药峰浓度宜保持在56~6
4mg/ml,谷浓度<1mg/ml。
6.对诊断的干扰 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