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寒和其他沙门菌属
感染:为敏感菌株所致伤寒、副伤寒的选用药物,由沙门菌属感染的胃
肠炎一般不宜应用本品,如病情严重,有合并败血症可能时仍可选用。2.耐氨苄西林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或对青霉素
过敏患者的
肺炎链球菌、脑膜炎奈瑟菌脑膜炎、敏感的革兰阴性杆 菌脑膜炎,本品可作为选用药物之一83.脑脓肿,尤其耳源性,常为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4.严重厌氧菌感染,如脆弱拟杆菌所致感染,尤其适用于病变累及中枢
神经系统者,可与氨基糖苷类
抗生素联合应用
治疗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以控制同时存在的需氧和厌氧菌感染。5.无其他低毒性
抗菌药可替代时治疗
敏感细菌所致的各种严重感染,如由流感嗜血杆菌、沙门菌厉及其他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及肺部感染等,常与氨基糖苷类联合。6.立克次体感染,可用于Q热、落矶山斑点热、
地方性斑疼伤寒等的治疗。不良反应
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1)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髄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几的患者,
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2)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疽、苍白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
口服氯霉素后发生。
2.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
葡萄糖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
3.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 ~ 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25mg/L)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
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 体重一日约时100mg/L)。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
4.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
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
5.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
6.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
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
7. 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
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
胃肠道及
尿路感染。
8.
消化道反应,可有
腹泻、恶心及呕吐等。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髄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在25mg/L 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髄抑制的危险。
3.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査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査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键检査,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髄抑制,但全血象检査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4.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阳性反应。
5.稀释时以0.9%氯化钠
注射液或5%
葡萄糖注射液稀释。稀释前,先将药液温热,再加入稀释液中,边稀释边振摇,以免析出结晶。一旦出现结晶或沉淀,可将药液用热水浴热,振摇并放置一会儿,即可使结晶或沉淀溶解。稀释后必须严格检査,溶液应澄淸,无不溶性
颗粒或细小结晶者即可注射使用。注射时应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