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为为
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
卵巢癌、骨肉瘤及
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
泌尿系
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IV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IV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放疗,可提高疗效及改善生存期。不良反应
1.
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止吐剂恩丹司琼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
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一般剂量每日超过90mg/m2即为肾毒性的危险因素。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目前除水化外尚无有效预防本品所致的肾毒性的手段;
3.神经毒性:神经损害如听神经损害所致
耳鸣、听力下降较常见。末梢神经毒性与累积剂量增加有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手、脚套样感觉减弱或丧失,有时出现肢端麻痹、躯干肌力下降等,一般难以恢复。
癫痫及视神经乳头水肿或球后视神经炎则较少见;
4.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白细胞和/或血小板下降)一般较轻,发生几率与每疗程剂量有关,若≤100mg/m2,发生机率约10~20%,若剂量≥1
20mg/m2,则约40%,但亦与联合化疗中其它
抗癌药骨髓毒性的重叠有关。
5.
过敏反应:可出现脸肿、气喘、心动过速、低血压、非特异斑丘疹类皮疹;
6.其它:心脏功能异常、肝功能改变少见。
禁忌
肾损害患者,
孕妇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监测末梢血象、肝肾功能、末梢神经毒及听力表现等变化,必要时减少剂量或停药,并进行相应的治疗,避免采用与本品肾毒性或耳毒性叠加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
抗生素、两性霉素B、
头孢噻吩、戊炔喃苯胺酸、利尿酸纳等。静滴时需避光。
(1)对既往有肾病史或
中耳炎史者慎用。
(2)在治疗中,出现下列症状之一者停用:
①周围血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8万/mm3;
②用药后持续性严重呕吐;
③早期肾脏毒性的表现,如血清肌酐大于2mg/
100ml或尿素氮大于20mg/100ml;或尿镜检在高倍视野中有白细胞10个、红细胞5个或管型5个。
(3)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检查:
①听力测验与神经功能检查;
②血液尿素氮(BUN)、肌酐清除率与血清肌酐;
③白细胞比容、血小板计数、白细胞总数与分类、血清氨基转移酶、转肽酶、胆红素与尿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