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为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
风湿病、
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严重
支气管哮喘、严重
皮炎、溃疡性
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
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1.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
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愈合不良、
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
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
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
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
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
糖尿病加重。
2.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由易发生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
3.并发感染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
病毒为主。
4.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
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禁忌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高血压、血栓症、胃与
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
注意事项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
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
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