溃疡性
牙龈炎,
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
感染和拔牙前后的
止痛剂不良反应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
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
(1)
胃肠道反应,如
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
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
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
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
过敏反应,皮疹、麻疹、
瘙痒等。
(4)中枢
神经系统症状,如
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
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
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禁忌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2.
阿司匹林引起
哮喘者禁用。
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4.血液病、
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6.
孕妇及
哺乳期妇女禁用。
7.
儿童禁用。
注意事项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缓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8.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9.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10.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
抗真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