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用于
治疗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尤进所致的各种出血,本品尚可用于:
1.
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2.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3.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
月经过多症;
4.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
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5.中枢
神经病变所致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
止血优于
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
脑梗塞的危险性;对于重症有手术指征的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6.用于治疗遗传性
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7.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不良反应
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
1.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2.可有
腹泻、恶心及呕吐。
3.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4.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
视力模糊、
头痛、头晕、 疲乏等中枢
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的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宜慎用。
2.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3.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
安全。
5.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因给药后尿液
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6.
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7.必须持久应用本品者,应作
眼科检査监护(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