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市场
销售实行
代理制或销售承包制。在
全国规定省、市、县等区域征招和招聘
合作者作为
区域代理商或销售承包经理,同时给予政策上及资金上的优惠与支持,具体销售政策如下:
一、原则
1.对
代理商实行现款现货发货制度,代理商将货款汇至诺凯
医药指定账户后,货款到帐后
公司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发货。
2.对代理商实行
市场保护基金制(每个代理商需交市场保证金),在合同期满解除合作后
返还(不计利息)。
3.代理商和承包经理均须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准确及时的上报各种报表和货物流向(商销
医单及
其他有效证明),否则公司不再予以发货。指定的商业公司或
医院须签订合作
协议书后方可执行发货,货物流向及货物回款必须按公司合作协议书指定内容执行,回
款汇至公司指定账户,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基础底价扣率
1. 基础底价扣率:请来电
咨询。
2. 开票公司按实际供货价开票,公司可以高开发票(适当交税)。
三、销售量奖励
根据月销量大小,会给予相应的返利支持,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
四、市场支持
公司根据各市场的开发进度和销售回款量,可给予必要的
临床推广学术上及部分相关费用的
支持。公司根据销售业绩,实行不同的市场支持政策。另外,公司将根据总体营销方案给予
各种必要的市场支持。
五、市场保护
公司施行严格的市场保护制度,发出的每一盒货都能通过多种手段查出货源,一旦发生各种
串货行为,公司将严格
保护市场开发者的利益,对窜货方处以串货额5倍以上的罚款;并有
权终止其代理权,所罚款项完全用于补偿被窜货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