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
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预防链球菌
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衣原体或溶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 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不良反应】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
腹痛、皮疹、
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
胃肠道反应有
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
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
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禁 忌】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
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
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孕妇及
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
(2)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
癫痫药物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阿*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时使用。
(3)本品为
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
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除二羟丙
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
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时和合用后,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
(6)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汀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或合用时可减
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规 格】 按红霉素(C37H67NO13)计算0.
1g(10万单位)。
【包 装】
10袋/盒,复合膜
包装。
【贮 藏】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有 效 期】二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0048
【生产企业】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