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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林酚咖胶囊 |
代理信息 发布时间:2012-5-26 21:14:10 |
代理产品: |
氨林酚咖胶囊 |
代理类型: |
西药产品 |
代理地区: |
江苏省 徐州 |
曾代理过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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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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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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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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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林酚咖胶囊 相关产品信息 |
1、产品名称:氨林酚咖胶囊 | 招商单位:沈阳明华制药有限公司 | 招商区域:全国 | 产品类别:西药产品 | 产品类型:不详 | 产品剂型:片剂 | 产品功效:【适应症】用于改善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活动性风湿痛及痛经等症状。 【规格】氨基比林0.15g,对乙酰氨基酚0.127g,咖-啡因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粒,一日1-3次。 【不良反应】 1.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2.对乙酰氨基酚在常规剂量下,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 3.长期大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4.咖-啡因长期习惯性地过多服用,可出现头痛、紧张、激动和焦虑。 【禁忌】 1.胃肠道出血者禁用。 2.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3.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 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咖-因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能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3岁以下儿童及新生儿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3岁以上儿童不推荐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减退,应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2.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3.异烟肼和甲丙氨酯能促使咖-啡因增效,提高后者脑组织内浓度55%,肝和肾浓度则有所下降。 4.口服避孕药有可能减慢咖-啡因的清除率。 5.对乙酰氨基酚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6.与抗凝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环孢霉素、洋地黄苷类、奎尼丁、灰黄霉素等合用, 可有药物相互作用影响疗效。 【药物过量】如过量服用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 【药理毒理】本品为解热镇痛药。其中氨基比林和对乙酰氨基酚均能抑制下丘脑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恢复体温调节中枢感受神经元的正常反应性而起退热作用; 同时还通过抑制前列腺素(PGE)缓激肽和组胺等的合成和释放而起镇痛作用。氨基比林并能抑制炎症局部组织中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稳定溶酶体膜,影响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而起到抗炎作用。 咖-啡因为中枢神经兴奋药,能兴奋大脑皮层,提高对外界的感应性,并有收缩脑血管,加强前两药缓解头痛的效果。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包装】铝塑包装,6粒/板×2板/盒。 【有效期】暂定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1299)-200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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