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事药品(2012)66号关于同意中标药品醒脑静注射液包装方式变更的批复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标药品醒脑静注射液(2008年第2期)包装方式变更的请示收悉。鉴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同意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公示中标药品醒脑静注射液(规格包装:2ml,5ml,10ml)的包装方式由“安瓿5支/盒,安瓿2支/盒,安瓿2支/盒”变更为“安瓿10支/盒,安瓿5支/盒,安瓿5支/盒”,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中标药品醒脑静注射液(规格包装:2ml,5ml,10ml)的包装方式由“安瓿5支/盒,安瓿2支/盒,安瓿2支/盒”变更为“安瓿10支/盒,安瓿5支/盒,安瓿5支/盒”,中标价不变。原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醒脑静注射液(规格包装:2ml,5ml,10ml;包装方式:安瓿5支/盒,安瓿2支/盒,安瓿2支/盒)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