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事药品(2012)61号关于同意中标药品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包装方式变更的批复 08年上海二期市标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标药品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2008年第2期)包装方式变更的请示收悉。鉴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该产品的说明书中“10瓶/盒”的包装设计予以批复,同意将中标药品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规格包装:40mg×1瓶)的包装方式由“管制瓶5甁/盒”变更为“管制瓶10甁/盒”,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中标药品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规格包装:40mg×1瓶)的包装方式由“管制瓶5甁/盒”变更为“管制瓶10甁/盒”,中标价不变。原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规格包装:40mg×1瓶;包装方式:管制瓶5甁/盒)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