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宝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县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合同文本的通知
各县区药品“三统一”办公室: 我市县级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已经启动,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为稳步推动我市县级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我办制订了《宝鸡市县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合同》范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督促县级医疗机构尽快与中标的药品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6月底前正式开始配送工作。 附:宝鸡市县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合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