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2012〕16号关于停止部分药品上网采购并给予不良记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5 阅读次数:527次[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四川省标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规格:1ml:2mg)、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生产的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规格:1ml:2mg)、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规格:1ml:2mg)、天津药业焦作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规格:2ml: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穿琥宁注射液(规格:2ml:40mg)、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比多尔片(规格:100mg*6片)、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强力枇杷露(规格:每支装120ml)和长春远大国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安替可胶囊(规格:每粒装0.22g*24粒)分别在正式上网采购起一年内或续签合同起一年内撤销挂网。 现按照《四川省药品等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川药采联〔2009〕41号)和《四川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办法〔2009〕680号),将以上7家企业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取消上述7家企业8个违规品规的上网资格。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向所属医疗机构转发该通知,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