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茂名市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基本药物集中遴选入标结果和配送公告(第三号) 下表药物为第十组入标药物(原为备配送组),根据配送执行工作的实际和公平的原则,按《茂名市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选标实施方案》规定,为保证临床用药需要,经研究决定,将第十组入标药物列为第十片区的配送药物,在茂名农垦系统的全部医院配送,全市经注册的民营医疗机构自愿参加本次基药遴选配送的,可在本片区采购药品。请相关配送商在片区及时供货。 附件:第十组入标药品
附件:第3号文件 茂名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 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