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12]66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严格医师使用不同级别抗菌药物权限。 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将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于2012年8月20前上报朝阳区卫生局医政科113房间备案(加盖单位公章)。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