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第二季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情况
根据《江苏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省卫生厅对在宁省直属医院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第二季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情况
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情况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