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2012〕17号关于停止在大竹县回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等采购药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09 阅读次数:735次[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四川省标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达州市恒昌药业有限公司长江医药分公司等29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川食药监市〔2012〕80号)文件,大竹县回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达州市天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达州市长河药品批发部、南充市华康药业有限公司阆中分公司、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内江广仁药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共6家药品经营企业已被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同时收回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根据有关规定,全省各医疗机构不得再采购以上公司的任何药品。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将该通知转发所辖医疗机构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2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