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省关于配送企业递交澄清函的通知
下列配送公司递交的澄清函,未按要求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里,请按要求改正后重发:
1、湖北诚民天济药业有限公司;
2、湖北人福中通医药有限公司
3、上药科园信海医药黄冈有限公司(原为:黄冈市新华桥医药有限公司)
4、湖北天胜药业有限公司
5、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6、十堰市宏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配送公司也对照要求,自己检查,不再一一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