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呼和浩特朝聚眼科医院等三所医院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呼和浩特朝聚眼科医院、包头朝聚眼科医院、赤峰朝聚眼科医院:你院《关于法定代有人变更的请示》(内呼朝院〔2012〕第28号)、《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赤朝字〔2012〕第37号)和《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请示》(包朝院发〔2012〕第28号)收悉。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呼和浩特朝聚眼科医院、包头朝聚眼科医院、赤峰朝聚眼科医院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波洲。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