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议价通知 各相关企业: 依据有关政策,结合“统筹兼顾、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的工作原则,经研究决定,进行议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议价日期: 2012年8月20日- 8月2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8月22日上午12:00结束。共两天半时间。 二、议价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4号陕西省军区招待所4号楼。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议价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相关品规各企业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查看,不能成功登陆平台的,请被授权人及时携带法人授权书、身份证来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4号陕西省军区招待所4号楼。 (二)被授权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议价。 (三)请相关企业根据附件中规定的日期,提前半小时到达议价现场,打印面议纸质确认表。 (四)议价前,企业必须重新报价。新的报价不能高于《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控价原则。同时,不高于该企业在本次集中采购中的报价及认可过的价格。 (五)议价现场必须服从安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六)企业未按时参加议价的品规,视为企业自动放弃议价权利,按弃标处理。 咨询电话:029-63329651 029-63329652 附件:参加面议企业名单及时间。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