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关于请部分企业确认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拟替补品种中标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1年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2011年广东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规则》中价格整理环节(包括差比价计算结果确认和基层平均采购价上浮10%的价格确认)有关品种替补中标的规定,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现请各有关企业(具体品种详见附件)登陆“2011基本药物采购项目”通过“价格确认”功能进行查看和确认,如可接受替补中标价格的,请于2012年9月7日17:30时前用数字证书登录系统确认(选择“同意”表示确认,查询及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手册),选择“不同意”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将视为放弃,同一组如有多个企业确认替补价格的,按原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筛选出中标品种。 附件:拟替补中标品种表 操作手册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