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2〕60号关于恢复和撤销部分药品挂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9 阅读次数:478次[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1年四川省基药标 上网医疗机构及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上网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合格资质证明材料的通知公布已挂网药品补充资料审核结果的通知》(川基药采﹝2012﹞49号)和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精神,目前有部分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发生变化(包括资质审核不合格或已补充合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质审核不合格撤销挂网的药品目录见附件1。 二、对2012年4月因资质材料不合格停止挂网的部分药品,目前已补充合格资质材料,现恢复上网采购,具体药品目录见附件2。 三、有部分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已发生变更,请各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时参照执行,具体药品目录见附件3。 四、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资质审核不合格撤销挂网的药品目录 2.恢复挂网药品目录 3.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变更的药品目录
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2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