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丹东市卫生局直属医院药品(耗材)供应管理服务商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通告(项目编号:DDCGZB2012013) 项目编号:DDCGZB2012013 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丹东市卫生局的委托,对丹东市卫生局直属医院药品(耗材)供应管理服务商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丹东市卫生局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卫生局直属医院药品(耗材)供应管理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文件名称: 丹东市卫生局直属医院药品(耗材)供应管理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五、集中采购机构: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项目概况: 直属医院药品(耗材)供应商管理服务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注册资金1亿元(含)以上 ; 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 投标人与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配送企业无任何形式的资产产权或行政隶属关系,是独立于上述企业和医疗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2年9月4日起至2012年9月11日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 领取地点: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 九、领取竞谈文件时须携带U盘及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2011年已年检有效的)、税务登记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2011年)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12年) ④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 ⑤100万元投标保证金,采购中心帐号:商行营业部09000101201090048702 ⑥国家药监局颁发有效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 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采购中心将拒绝领取文件 十、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9月26日9:30时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一、招标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2年9月26日9:30时截止,同时在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号政府综合办公楼21层)召开公开招标会议。 十二、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和丹东市卫生局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2211261、0415-2211262 集中采购机构: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 ⑴ 联 系 人:焦春阳 蒋艳 ⑵ 联系电话(传真):0415-2172355 采购人:丹东市卫生局 ⑴ 联 系 人:周二燕 ⑵ 联系电话:15241566699 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