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各有关采购用户、配送企业:
为做好“河北省2011年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网上采购工作,满足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规范基层采购用户网上采购行为,及时掌握网上采购药品回款情况,
各采购用户要及时将结算情况在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结算管理”栏目进行填报,配送企业要及时予以确认。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体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