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1〕107号关于确认部分增补医用耗材挂网限价的通知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已经通过专家论证方式,对企业申诉涉及的各类增补耗材产品作出了挂网限价,现就相关问题如下: 一、本次挂网限价确认涉及的医用耗材产品类别 本次挂网限价确认涉及的部分医用耗材产品类别为:心脏起搏器、介入、吻合器类医用耗材产品。 二 、确认限价的时限、地点 确认限价的时限: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月10日下午5:30前,逾期不予受理; 确认限价的地点: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6107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企业经办人员须持申报企业授权书(加盖鲜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江老师,电话:(028)86139750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