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药品配送协议有效期限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单位、25家药品配送企业: 目前,由于上级有关药品配送的方式及政策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为确保临床用药的正常供应,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了延长曲靖市药品配送协议及药品购销协议执行时间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曲靖市不再遴选药品配送企业继续维持原25家。 二、原签定的药品配送协议、药品购销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请各配送企业予以支持,做好相关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