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河北省基本药物邀标品种样品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冀食药监市函[2011]553号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复方磺胺甲噁唑片等基本药物邀标品种拟中标结果的通知》内容,为方便供货企业样品备案、简化程序,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2011年12月26日公布的新的中标药品的首批供货药品样品进行集中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 2012年1月9日之日起至2012年1月13日,请各供货企业根据样品备案时间安排如期备案,逾期不再集中受理。 二、备案地点 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41号(和平东路与民心河交叉口西侧路北约300米),华北制药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仓库。 联系方式:0311-86696129 三、备案具体要求 (一) 样品备案递交材料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国家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实施细则》(请登录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二)备案递交的所有纸质资料电子版发至hbfda2011@126.com,邮件名称以备案企业名称命名。 (三)备案前,建议各供货企业提前与联系人核对确认样品备案所需数量。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