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江宁医院、江宁区中医院、江宁二院: 为落实省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联动的要求做好二级医院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1]10号)转发给你们,望制定详细实施方案,遵照执行。 附:苏卫药政(2011)10号省卫生厅关于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 2011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