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配合做好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1〕32号)的要求,我局将于1月8号前整理汇总标注生产企业定价的药品以及审核通过的2009年、2010年度药品生产企业网上备案的供货(出厂或口岸)价格品种报送省医药采购中心,特此告知。
广东省物价局公益事业价格管理处 广东医药价格协会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